意向登记的家庭须重新进行登记。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,人口、住房、收入、资产发生变化,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准入标准的,不得进行意向登记、不得参加此次摇号配租。
不过,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一类家庭,无须进行意向登记。
此外,申请了公租房,以后如果有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房源,还能不能再购买?海淀区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北京鼓励这类家庭选择公租房作为过渡性住房,其保障房的轮候资格依然有效,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,享有优先配售保障房的资格。
摇号选房 两类家庭无需摇号
各街道、乡镇住保部门本月17日开始正式受理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意向登记。
符合申请条件中第一类或第二类的家庭,无需参与摇号,原选房顺序号依然有效。
第三类的家庭,区住保部门将按照廉租租金补贴家庭、经适房家庭、限价房家庭的保障顺序,并结合三类家庭的优先和普通级别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。
摇号结束后,区住保部门将对申请家庭的原配租配售资格进行复核。
复核通过的家庭,按照选房顺序号参加选房;复核未通过的家庭,摇出的选房顺序号作废。
同时,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将按照不小于1:1的比例划出特定房源进行选房。首先面向第一类和第二类家庭进行配租,这些家庭选房结束后,再面向第三类家庭进行配租。
入住管理 买新房须退公租房
对于入住后的管理,海淀区房管局表示,此次公租房的选房结束后,承租家庭将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,公租房的租金标准、租金收取方式、租赁期限、修缮责任、违约责任等事项,将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如果公租房租赁期限届满,承租人仍然符合保障资格而且房屋具备续租条件的,可以办理续租。
不过,申请家庭在承租期间,又取得其他形式保障房或购买、受赠、继承、租赁其他住房的,应在配租或取得的房屋交付之日起60天内退出公租房。